資產保護機制
Binance 在台灣合法嗎?金管會 VASP 登記名單與公會警示怎麼查
截至 2026 年 9 月 13 日,金管會證期局 115.9.3 更新的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名單共 10 家,沒有 Binance;公會也在 8 月 10 日把幣安列入警示名單。本文說明名單怎麼查、怎麼讀,以及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後還沒改變的事。
短答案:以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公布的名單為準,截至 2026 年 9 月 13 日,Binance(幣安)不在「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業者」名單上。另外,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在 2026 年 8 月 10 日把「幣安(Binance)」列進警示名單,理由是未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
「Binance 在台灣合法嗎」這個問題,本文只回答官方資料能核對的部分:業者有沒有完成登記、名單去哪裡查、查到的結果代表什麼。至於已經開戶或持有資產的個人在法律上怎麼評價,本文不下結論,需要時請諮詢律師,或直接向主管機關詢問。
核驗日期是 2026 年 9 月 13 日。名單會更新,引用或做決定前請重新打開官方頁面確認。
先看官方名單:已完成登記的 10 家業者

2026 年 9 月 13 日實際開啟的證期局公開頁面,未登入,畫面沒有個人資料。
證期局專區開頭寫明:依洗錢防制法第 6 條第 1 項,未向主管機關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違反者將有 2 年以下之刑事責任。頁面上的業者名單標示「115.9.3更新」,也就是 2026 年 9 月 3 日,分成三組:
- 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業者:禾亞數位科技、拓荒數碼科技、重量科技、現代財富科技、富昇數位、跨鏈科技、幣託科技、鏈科、台鋼數位資產管理、優答台灣,共 10 家。
- 自行申請廢止洗錢防制登記之業者:鴻朱數位,1 家。
- 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已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原法令遵循聲明業者:共 18 家。
三組名單裡都沒有 Binance、幣安或名稱相近的公司。要注意,名單寫的是公司登記名稱,不是品牌名,所以只搜品牌名可能漏看,下面的查詢步驟會說明怎麼對照。
自己查一次:五個步驟
- 從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進入「業務主題專區」→「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或直接開啟 證期局 VASP 專區頁面。不要拿廣告、私訊或群組轉貼的「合法名單截圖」當依據。
- 先看名單旁的更新日期,這次是「115.9.3更新」。如果你手上的資料比這個日期舊,就以官方頁面為準。
- 分清楚三組名單。只有第一組是「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出現在第二組或第三組,都不是可以提供服務的狀態。
- 點開第一組旁邊的 PDF「核准經營之業務及登記相關資訊」。PDF 除了公司名稱,還列出品牌、官方網址和客服電話,例如 MaiCoin/MAX、BitoPro、XREX。拿你實際在用的網址去比,不要只比品牌名。
- 名單上找不到,就先當成「未完成登記」處理:不要把錢匯到對方提供的帳戶,也不要因為對方說「正在申請」就先入金。
同一份 PDF 的登記日期欄顯示,前 8 家是 114 年 9 月 22 日完成登記,台鋼數位資產管理(TSG EX)與優答台灣(Liminal)是 115 年 9 月 3 日。名單一直在變動,這也是每次都要回到官方頁面查的原因。
公會警示名單:幣安於 2026 年 8 月 10 日列入

2026 年 9 月 13 日實際開啟的公會公開頁面,截圖只保留頁首與警示內容。
這則警示原文是:「經查『幣安(Binance)』(https://www.binance.com/)未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不得於我國境內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向國人進行廣告等招攬業務行為。」頁面也建議民眾拒絕幣安在我國境內提供的虛擬資產服務,並避免匯款到其提供的帳戶。
讀這份警示名單時,有三點要分清楚:
- 發布者是同業公會,不是金管會。 公會警示名單頁的「境外虛擬資產服務業者」表格中,Bybit、OKX、Bitget、Gate.io 等條目的通報單位是「證期局證券商管理組」,而幣安這一筆的通報單位寫的是「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
- 名單不完整。 公會自己寫明,資料是「截至目前已發現未經金管會核准之業者或商品,可能未含括所有未經金管會核准業者或商品」。平台不在警示名單上,不代表已經登記。
- 登記狀態以證期局名單為準。 警示是提醒,登記與否要回到上一節的官方名單核對。
常見說法,對照官方資料怎麼看
| 常見說法 | 官方資料能確認的 | 不能因此推論的 |
|---|---|---|
| 網站和 App 在台灣打得開,就是合法 | 連得上不是登記要件;證期局名單上沒有 Binance | 不能用「連得上」判斷登記狀態 |
| Binance 在海外有牌照 | Binance 官方 Licenses 頁面寫明,Binance.com 由阿布達比 ADGM 的 FSRA 透過三家持牌實體監管 | 境外許可不等於台灣的洗錢防制登記 |
| 聽說已經拿到台灣牌照 | 115.9.3 更新的名單上沒有 Binance 相關公司 | 網路上有英文文章聲稱 Binance Asia 已取得台灣 VASP 牌照,但沒有附官方公告,本文不採信 |
| 專法通過了,現在是牌照制 | 立法院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 | 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還沒施行 |
關於境外業者,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洗錢防制法第 6 條寫得很直接:境外設立的虛擬資產服務業者,沒有依公司法辦理公司或分公司設立登記並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不得在我國境內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同條罰則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條文處罰的對象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事業或人員。本文沒有在這條條文中看到針對一般使用者的罰則,但這只是讀條文的結果,不是法律意見,也不代表使用未登記平台沒有其他風險。
《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後,現在還沒變的事
依金管會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新聞稿,這部專法的重點包括:
- 把虛擬資產服務商分成交換商、交易平台商、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借貸商及其他共 7 類,並規範內部控制、資安、上下架審查、客戶資產分離保管與對客戶的民事賠償責任等事項。
- 明定不得有虛偽詐欺或操縱價格等不公正行為,違反者可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至 2 億元以下罰金。
- 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 施行前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 VASP,或已依金管會規定提供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要在施行後 12 個月內申請許可、21 個月內取得許可證照;必要時可延長 3 個月,以 1 次為限。
換句話說,三讀不等於已經改成牌照制。新聞稿寫的過渡期,適用對象是「施行前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與金融機構;在行政院公布施行日期以前,證期局專區仍是依洗錢防制法第 6 條公告登記名單。
如果你已經在用,或正在考慮註冊
以下是就資料核驗和風險管理能做的事,不是法律建議:
- 知道自己少了哪一層保護。 洗錢防制法第 6 條授權的登記辦法,要求完成登記的業者建立客戶資產分離保管、錢包管理、資訊系統安全等機制;未完成登記的平台不受這套規範約束。平台自己公布的保護機制是另一回事,兩者的差別可以參考 SAFU、儲備金證明與保險各自能保護什麼。
- 保留自己的紀錄。 入金、成交、提領的時間、金額和 TxID 都要自己存一份,不要只放在平台帳戶裡。
- 小心「台灣合規」話術。 任何人以「補辦登記」「台灣合規審查」「解凍」為由,要你匯款到個人帳戶、提供驗證碼或下載 App,都先停下來。對方給的網址、Email 或社群帳號,可以照 Binance Verify 查核網址與聯絡方式的流程 逐項核對;懷疑遇到詐騙,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
- 把地區資格放回整體判斷。 登記狀態只是註冊或入金前要核對的其中一項,其他像是官方入口、儲備金證據、帳戶安全與出入金測試,可以對照 註冊或入金前的 7 項核驗清單 一起看。
本站可能從 Binance 的邀請註冊或交易取得佣金。這層關係不影響本文依官方名單陳述的登記狀態,本文也沒有放邀請連結。本文是資料核驗資訊,不構成法律或投資建議。
本文核對的一手資料
-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業者名單 115.9.3 更新;2026 年 9 月 13 日檢查。
- 證期局附件: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 VASP 業者名單(115.9.3 更新,PDF):品牌、網址、登記日期;2026 年 9 月 13 日檢查。
- 全國法規資料庫:洗錢防制法第 6 條:登記義務、境外業者與罰則;2026 年 9 月 13 日檢查。
- 金管會新聞稿: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2026 年 6 月 30 日發布。
- 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幣安(Binance) 警示內容:2026 年 8 月 10 日發布;另見 公會警示名單總表。
- Binance:Licenses, Registrations and Other Legal Matters:2026 年 9 月 13 日檢查。
